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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,你的,都是,假期,才是

提問: 公司要求退回生育津貼或基本工資任意一款是否合法? 問題補充: 請問:我在生育期間產假休了4個半月(剖腹),領了生育津貼和醫療保險,公司也在期間發了基本工資,但產假結束后公司要求退回生育津貼或基本工資任意一款,公司的理由是不能給員工發雙份福利,但之前沒和我說過,產假結束后才和我說的,在公司已交5險1金2年多了,請問公司這樣的要求合法嗎?為什么?謝謝! 医师解答: 產婦在在產假期間,照樣拿工資是勞動法保障的,這不是公司發給的福利。生育津貼,是女性在生育產假期間享受一項福利待遇。怎能在產假滿期后要退回呢?你公司要求你退回兩項中的任一項,都是不合法的。你應該據理力爭,享受你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女公民應該享受的權利!!!如果公司財務部門計算把你的基本工資或生育津貼算錯了,發多了的部分應該退回;如果是少發了,則應該依法補發。這才是合情合理的做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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